陈强安
   男 执业证号:

   先后就职于台湾十大企业之一台湾东蒂士集团厦门翔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月律师事务所、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 在从事律师执业期间主要负责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担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并不断学习有关公司企业的各项先进制度,熟知并掌握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规则。代表性的案例有:张家口龙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福苑”项目融资;沈阳商业城向北京才达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分险投资;美国保佳集团公司收购北京保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瑞盾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 民商类案件代表性的有:广东发展银行与湖南电广传媒有关担保合同纠纷案;山西省孝义市东星矿产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纠纷案;江苏常州西武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北京汇智科贸有限公司与湖南青苹果有限公司的招投标侵权纠纷案;北京冠城电梯维修有限公司与北京电梯技术职业学校合同纠纷案等. 。